为标准计量商场次序,强化电子计价秤防做弊监管,保证顾客合法权益,商场监管总局发布《电子计价秤型式点评纲要(试行)》(JJF 2184—2025,以下简称《型评纲要》)已于2026年1月8日正式施行;《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(试行)》(JJG 1204—2025,以下简称《检定规程》)将于2027年1月8日起正式施行。现就新规中心要求及有关事项提示劝诫如下:
适用于最大秤量不大于100kg的中准确度级、一般准确度级电子计价秤,掩盖集贸商场、商场超市、餐饮门店、活动摊贩等零售买卖场所用于交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。
电子计价秤外壳一旦被敞开,设备主动锁机,仅授权人员可经过高保密性动态暗码解锁,从源头根绝拆机改装、加装做弊芯片等行为。
每台电子计价秤出厂须标示仅有身份信息(出产码、修理码),完成“一秤一码”。检定及监管时,经过官方渠道核验身份信息,信息不一致即认定为冒充/无证产品,制止入市。
出产码、修理码、检定码及防伪铅封有必要完好、明晰、未破损,方可受理强制检定,完成出产、出售、修理、检定全链条闭环管控。
2.产品一定要具有开壳自锁、仅有身份编码、“三码一封”功用,获得型式同意证书,根绝内置/预留做弊功用。
2.2026年1月8日后,不得出售不契合新规的库存产品;进货严厉核验“三码一封”及型式同意证书。
1.2027年1月8日前,现有合格电子计价秤可运用至周期届满;到期有必要更换为契合新规的产品(在用网联电子计价秤可以正常的运用到2030年1月8日)。
2.禁止运用未经检定、超期未检、检定不合格、铅封破损、改装做弊的电子计价秤。
各相关主体须严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《计量法细则》等法令和法规。对出产/出售不合格秤具、改装做弊、损坏铅封、运用违规秤具等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,商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办,包含责令中止出产/出售、没收违法产品及所得、罚款;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追查刑事责任。
2.发现“缺斤短两”、秤具反常等问题,保存收据、摄影取证,及时拨打12315投诉告发,保护本身权益。
请各相关单位分外的注重,当即展开自查整改,严厉执行新规要求,一起保护公平公平的商场计量次序。